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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 2023-04-28 20:53:18

详情描述

根据《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22〕4号)、《衡阳市关于发布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和引才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和衡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衡国资〔2022〕46号),经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衡阳市国资系统3家市属国有企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引进计划

衡阳市国资委监管3家市属国有企业计划引进19人(岗位详情见附件1),其中: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引进6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引进10人,衡阳市湘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引进3人。

三、引进对象资格及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资格要求

符合《2023年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岗位的资格及条件要求。

(三)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四)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2023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应届毕业生;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溯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9.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10.截至2023年5月9日,在机关事业单位服务年限未满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国资委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gzw)、衡阳智慧党建官网(https://www.hyzhdj.gov.cn/)、“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2023年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8:00至5月15日下午17:30。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微信搜索关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需求—岗位需求—进入《2023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选择引才单位及岗位进行线上报名(识别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点击“考试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的资料为: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电子照片,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照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④本人2寸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⑤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3.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②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衡阳市国资委组织认定。

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有关资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考核的人选。线上资格初审(含补充资料)时间截至5月17日中午12:00。

(四)考试考核
线上资格初审人员为参加考试考核的对象。
1.考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考核、实际操作考试、专业面谈等考试考核形式中的一至两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问题解决能力;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2.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的岗位,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岗位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所有低于1:3开考比例的岗位,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值,最低合格分值为80分,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以考试考核公告为准。考试成绩将在衡阳市国资委官网、“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人才引进企业对确定考察人员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与资格终审,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

2.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衡阳市国资委官网、衡阳智慧党建官网、“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相关部门直接办理岗位聘用、待遇申报等手续。

五、人才引进待遇

享受衡阳市人才补贴。具体人才补贴政策以《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为准(可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人才政策栏查询)。引进对象服务期内辞职的须退还已领全部人才补贴。

六、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名参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引进工作在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由衡阳市国资委牵头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衡阳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二)引进对象须在用人单位最低连续服务5年以上,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八、联系方式
1.用人单位报名、资格初审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见附件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4-2826112;
2.政策咨询电话:衡阳市国资委 0734-881290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3.监督电话: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0734-8811095。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

1.2023年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3.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4.2023年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联系方式一览表

5.2023年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报名表

6.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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